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上报 持有满1年或分三档浮动
更新时间:2025-05-19 01:44:26 浏览次数:

  近日,有超过20家基金公司上报了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各家都派出业绩老将掌管,材料已获监管部门接收。

  
 

  此前,基金行业曾推出三类浮动费率基金,将管理费与持有时间、规模、业绩情况挂钩。此次上报的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将管理费与基民的持有时间及持有的投资结果进行挂钩,设计思路是投资者所持有的每笔基金份额的业绩表现高于同期业绩基准一定水平时,管理费率向上浮动,反之则向下浮动。这就与过往的固定管理费率产品区别开来。具体来说,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

  多位公募人士在接受5月7日,证监会印发,其中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此前,公募行业共推出了三类浮动费率基金,分别是将管理费与持有时间、规模、业绩情况进行挂钩,进一步向投资者利益靠拢。

  具体来看,当投资者发生赎回、份额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时,管理费收取规则如下:持有期限不足1年,按1.20%的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1年及以上,则依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或分为三档差异化收费。第一档,向上浮动: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第二档,向下浮动: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第三档,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维持1.20%年费率不变。

  从产品投向和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上看,首批上报的产品均为全市场选股的基金,主要对标沪深300、中证A500、中证500、中证800等主流宽基指数。

  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基础资产市场波动等背景下,部分基金的中长期业绩未能达预期,投资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出现偏离,使得部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未达理想状态。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强调,要突出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重点是改革基金运营模式,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通过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此次,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上报,被视为主动权益类基金在费率机制上的重要试点突破。有公募人士对一家头部公募人士对当然,市场方面也存在对创新产品落地的现实考量。部分销售渠道人士提出,管理费与投资回报的深度捆绑可能促使基金公司倾向于逆周期布局,在市场低点发行新产品,但这一阶段往往面临较大销售阻力。此外,创新费率结构的复杂性需要一定时间的投资者教育,以增强客户对产品逻辑的理解,进而推动市场接受度的提升。

  随着监管受理程序推进,这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的后续发行进展将成为观察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深化的重要窗口。行业期待通过持续机制创新,进一步构建更具活力与韧性的生态,推动管理人与投资者的长期价值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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