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更新时间:2025-08-01 03:19:01 浏览次数:

  2025年7月31日,深交所向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及本所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在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照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披露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向募投项目事项。二、在2023年、2024年2023年中,未披露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024年1至12月份,电投能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有色金属冶炼占比53.22%,煤炭行业占比35.45%,煤电电热力行业占比5.8%,新能源发电行业占比5.53%。

  截至发稿,电投能源市值为4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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