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作出京朝孙河乡罚字﹝2022﹞48015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江苏卓扬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项、第二款,处罚款共5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卓扬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07日,注册地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花汇路41号,注册资本1008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