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8日联合印发,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
的第二十条提出: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按月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