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更新时间:2025-08-19 14:27:42 浏览次数:

  8月19日,海南发布,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下列条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属于海南省各级具有人才认定权限的部门单位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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