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车主李先生向
李先生告诉
据李先生回忆,撞击瞬间他的头部不慎撞向车辆前挡风玻璃,造成头部受伤,同时车辆前挡风玻璃出现裂痕。事故发生后,辖区交警及新石器无人车运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无人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当场赔付前方小型货车车主500元私了,并向李先生提出10万元私了的解决方案,遭到李先生拒绝。
“对方当场表示这辆无人车没有投保常规车险,愿意出资10万元私了,将受损特斯拉拖走,相当于卖给他,我没同意。”李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后,他联系了4S店工作人员,并通知保险公司启动代位赔偿流程。据悉,其驾驶的车辆为特斯拉Model Y,车辆保单定损价格为24万元。
李先生提供的一份未签字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2026年06月22日16时30分,吴某,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灵山湾路,使用新石器无人送货车,车牌号为新X6S6556,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前方李**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崔**驾驶的小型货车依次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三车受损、李**受伤的交通事故。
认定书明确,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李**、崔**无事故责任。该份事故认定书未标注涉事无人车的保险投保公司。
6月24日下午,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我们的无人车没有行驶证,无法购买交强险,但投保了保额约3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保额足以覆盖本次事故的损失赔偿。”
同日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