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造假案一审判决:公司被罚款800万元,前实控人获刑6年
更新时间:2025-10-01 01:15:38 浏览次数:

  备受市场关注的金通灵财务造假案迎来了关键节点。

  9月30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季伟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此外,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其他五名相关责任人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金通灵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该决定书详细揭露了公司从2017年至2022年间令人震惊的财务造假行为。

  经查明,金通灵及其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系统性地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具体手段包括: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方式,人为调节EPC总承包项目的完工进度,从而操控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收入确认;以及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业绩。

  据江苏证监局调查,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长达6年实施财务造假行为。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基于上述事实,江苏证监局认定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

  考虑到当事人存在主动供述、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等情节,江苏证监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武汉砺行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