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ST宜康控股股东宜华企业有限公司和实控人刘绍喜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详情浮出了水面。
账户组卖出7726万股,卖出成交金额8.44亿元。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合计遭罚28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宜华集团等操作股价的主要操纵手法包括连续交易、对倒交易和拉抬行为。例如,账户组对倒交易“宜华健康”的情形在操纵各阶段均有出现,在403个交易日中有115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对倒量占市场总成交量超过10%的有3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8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1个交易日。2018年1月30日,账户组对倒量占比市场总成交量达到最高值41%。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操纵股价的行为并未盈利,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宜华集团、安天诚实施操纵行为亏损8.17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责令宜华集团、安天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宜华集团处以225万元罚款,对安天诚处以75万元罚款。此外,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安天诚总经理史利兴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对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刘绍喜还牵涉已经退市的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根据通报,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实控人刘绍喜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宜华生活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2021年10月,证监会对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作出处罚,刘绍喜本人被处以930万元的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