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36亿元追债案:大连御锦撤销申请被驳回,王健林等需连带担责
更新时间:2026-09-29 20:53:05 浏览次数:

  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沪01民特75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大连御锦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申请费400元由大连御锦负担。

  其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约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价款为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经友好协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8.39亿元,共分八期支付,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约定付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约定付款金额为3亿元。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大连御锦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尚在审查过程中,永辉超市尚未收到法院裁定,该案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累计完成331家门店调改,整体毛利率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业务方面,上半年线%;自有品牌矩阵整体销售额25.33亿元,占公司销售额10.0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开业门店合计382家,覆盖全国24个省和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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