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A股上市超20年后二度冲刺港交所,曾因研发费用列支不当等问题遭税务部门处罚
更新时间:2026-09-20 21:46:24 浏览次数:

  A股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京新药业向港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独家保荐人。这是继公司2026年2月11日递表后的再一次申请。

  A股上市超20年后,京新药业选择赴港发行H股,旨在为产品及在研药物的研发活动提供资金,并进一步强化营销网络及拓展关键治疗领域的市场版图。

  京新药业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要聚焦于中枢神经系统以及心血管和脑血管疾病两大核心治疗领域,业务涵盖仿制药、创新药、中药及生物制剂、原料药与医疗设备。京新药业当前的业务亮点在于其历经多年研发的1类创新药物地达西尼于2023年11月在国内获批上市,并在2024年11月被正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地达西尼的商业化进展为公司带来了新的业绩增量,该药物在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95亿元及1.53亿元。

  招股书还显示,报告期内,京新药业分别实现收入39.99亿元、41.59亿元、40.69亿元和19.87亿元;同期溢利分别为6.23亿元、7.19亿元、7.72亿元和3.58亿元。

  

  招股书显示,京新药业收入主要来自已上市产品的销售,并利用相关现金流支持研发及商业化活动。在主营业务之外,报告期内,公司过往的部分对外投资及并购标的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并在财报中体现为相应的资产及商誉减值,这对公司当期的溢利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对附属公司投资的减值方面,招股书显示,鉴于京新药业附属公司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录得经营亏损,公司在相应报告期进行了专门的减值评估。根据使用价值法,该项投资被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具体而言,京新药业于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分别确认了3080.6万元及3389.3万元的减值亏损。

  与此同时,由于早期收购产生的商誉也同步发生了减值。由于国内中成药业务竞争环境日益激烈,京新药业对旗下药物现金产生单位进行了定期的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药物现金产生单位账面值分别出现1288万元及1990万元的减值,相关减值亏损已全额计入综合损益表。

  在联营公司投资方面,京新药业同样面临资产减值的情况。2023年,鉴于联营公司Vascular Graft Solutions Ltd.持续产生重大经营亏损,京新药业在报告日期对其进行了减值评估。公司在2023年确认了1232.8万元的于联营公司投资减值亏损。在2024年,该联营公司被重新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

  此外,在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转层面,

  相较于仿制药,其中药产线的产能使用率相对更低。报告期内,公司中药产线的使用率经历了波动,从2024年的55.6%大幅滑落至2025年的35.2%,2026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24.9%。

  对于报告期内使用率的波动,京新药业解释称,主要原因为产品组合的变化,以及公司为支持发展战略而进行的前瞻性产能规划。

  “中药设施的使用率由2024年的55.6%下降至2025年的35.2%,主要由于我们应市场需求及产品组合变化,调整了若干中药产品的生产排程与库存规划,同时预留缓冲产能。医疗设备设施的使用率则由2024年的76.0%上升至2025年的80.9%,反映设计年产能经扩大后,相关生产线的产量正逐步爬坡。”公司在招股书中写道。

  除产能利用方面面临挑战外,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京新药业因诉讼索偿产生的亏损分别达到803万元、31.7万元、11.7万元及33.4万元。与此同时,公司在各报告期末的非流动负债中均计提了诉讼拨备,各报告期末的拨备余额分别为320.3万元、119.5万元、86.2万元及107.2万元。

  

  据京新药业招股书,该项行政罚款主要涉及两方面的税务问题:一是,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约100万元。其具体原因是,公司在2023年研发开支中列支的若干费用,在后续的税务核查中被认定与研发活动无关;二是,公司未能在2021年及2023年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约40万元。

  受此影响,京新药业在2024年的财报中录得了过往年度税项拨备不足约1340万元。这一金额主要包括2021年至2023年的补充企业所得税约1080万元、过往年度最终结算调整约160万元,以及前述少缴的企业所得税约100万元。与此同时,公司亦在2024年录得税项附加费约330万元,该笔费用主要由上述行政罚款约80万元及滞纳金约250万元构成。京新药业表示,上述税务不合规事件属于个别及一次性事件。

  此外,医药行业的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归集一直受到外界重点关注。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京新药业保持了相对较高水平的费用支出,公司的研发成本分别为4.01亿元、3.83亿元、3.68亿元及1.65亿元。

  而同期,京新药业的销售及营销开支分别为7.84亿元、6.92亿元、6.01亿元和2.73亿元。在销售及营销开支中,销售服务费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各期分别为5.62亿元、5.07亿元、4.12亿元和1.88亿元。销售服务费主要指与业务推广相关的开支,包括市场开发、产品推广、学术推广等。随着公司更多种类的仿制药被纳入国家带量采购计划,相关药物的销售服务需求下降,销售及营销开支整体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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