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把奈雪的茶告了,获赔32万元
更新时间:2026-06-04 20:31:52 浏览次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本案起因于2025年9月奈雪的茶开展的主题营销活动。期间,奈雪的茶在旗下门店、

  随后,泡泡玛特诉称,奈雪的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LABUBU”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进行商业推广,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双方存在商业合作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公开资料显示,泡泡玛特2015年创立于深圳,以 “茶饮 + 软欧包” 的组合模式切入市场,主打中高端消费场景。2021年,奈雪的茶在港交所上市,成为 “新式茶饮第一股”,市值曾突破300亿港元,截至发稿,其总市值约12.6亿港元。

  法院判决书表示,被告在宣传中突出使用的“LABUBU”“米布布”“布布”等标识,与“LABUBU”商品名称相同或高度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奈雪”品牌与“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商业联合、许可使用或商业冠名等特定联系,易造成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奈雪在宣传中附带 “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 的,但该以极小字体置于图文底部,而“喝米布布抽LABUBU”等宣传用语均以较大字体置于宣传图文中心位置。这种“大字宣传、小字免责”行为,未能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其宣传行为与原告无关,相关消费者基于“大字宣传”图文,容易误认为“奈雪”品牌与“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合作许可等特定联系。上述“大字宣传、小字免责”行为不能成为其免责的“护身符”。

  “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的营销手段并非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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