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赵叶青、王震、刘峰涉嫌违反2005年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拟处罚决定如下:没收赵叶青、王震、刘峰所得1543.91万元,并处以4631.74万元的罚款。对赵叶青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