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塔罗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2-08 09:49:30 浏览次数:

  10月10日,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作出苏园环行罚字﹝2022﹞第07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 2022年7月14日,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人员对维塔罗包装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该司现场喷漆作业正常进行。现场发现该司喷漆房所处车间内存在两处手工补漆点,两处均有盛放于塑料碗中的白色油漆,其中一处员工在靠近车间南侧大门处正在进行手工补漆作业,补漆点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置设施,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同时发现该司在喷漆作业时,喷漆房和烘房大门未完全密闭,烘房与车间相连的大门处于敞开状态,现场员工正在向烘房内搬运物件;现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光氧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发现内部灯管仅部分开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罚款7万元。

  

  维塔罗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ISABEL IDA G. DELAHAYE,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横浦巷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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