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其中提到,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做优做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对在沪机构授权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力度,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重点对外开放项目优先在上海落地,支持更多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行业协会及新型多边金融组织落户上海,优化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引导在沪金融机构强化协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