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08-07 07:45:34 浏览次数:

  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5第4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万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苏州万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唐古万,住所太仓市沙溪镇涂松村三十组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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