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业绩承诺人给不起补偿款 奥瑞德:受让股权方要承担责任,不补偿不解禁
更新时间:2026-07-16 04:27:34 浏览次数:

  证监会核准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注入资产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左洪波、褚淑霞持有的股份数已远低于应补偿的超3.9亿股,不具备履行股份补偿的客观条件。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对

  这一做法在A股市场已有先例,例如*ST节能2025年公告中明确提示买受人需按比例承接业绩补偿承诺,亚邦股份在控股股东持股被拍卖后也曾提出由收购人承接补偿义务。沪深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指引均明确要求,承诺人作出的股份限售等承诺,因司法强制执行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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