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在老婆帐号里只停留了2到8分钟,韩国税务署却认定这是一笔赠与。这就是加密资产在韩国税法上的尴尬之处。
据Digital Asset报导,这个韩国事件的起点在2014年。A先生当时曾提出离婚,最终与配偶B签下和解协议:若A持有的比特币日后大涨,且用来购置公寓,A须将购屋金额的33%支付给B,理由是B过去曾代垫A的事业资金与学费。
2021年7至10月,比特币三个月内翻倍。A依协议卖出67颗买公寓,另外赠与B13颗,总计处分80颗。问题来了:这80颗比特币,当时保管在A自己持有的Ledger硬件钱包里,但要汇回国内交易所,必须走海外帐号中转。
Travel Rule成了课税导火线
Travel Rule是一套反洗钱规范,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在每笔转帐时,必须同步传递收款方与付款方的身份信息。换句话说,A的Ledger硬件钱包属于自管钱包,直接往国内交易所打,对方收不到合规的身份信息,转帐受阻。
于是A借道配偶B在海外交易所的帐号,让67颗比特币先进B的帐号,再转入A的国内帐号,完成变现。整个过程,比特币在B帐号里停留时间只有2到8分钟。
首尔蚕室税务署在追查A购屋资金
赠与税是韩国对无偿取得他人财产者课征的税,夫妻之间虽有一定免税额,但超额部分仍须课税。对A而言,他只是绕了一个技术性弯路,却被当成收了一笔配偶的钱。
韩国当事人申诉
A提出申诉,主张三点:第一,比特币在B帐号停留不到10分钟,根本没有实质移转;第二,2014年的协议书白纸黑字,可以佐证这批比特币一直是他的固有财产;第三,80颗中有13颗始终保管在B名下,与他主张的完全吻合,并不是全数都算赠与。
国税厅则反驳,帐本上就是B汇钱给A,且A和B共用同一台电脑、同一个Ledger硬件钱包,根本无从分辨这颗钱包是谁的。
韩国租税审判院在裁定书中指出,A提交的协议书、赠与契约书及硬件钱包照片等关键档案,在原始税务调查期间根本未被提交,亦未进行充分询问与调查。对于硬件钱包实质所有权人的认定,调查明显不足。
租税审判院不是直接撤销课税处分,而是作出,要求税务机关把当初没看的档案重新审查,重新认定这批比特币的实质归属人。
这是韩国租税争讼体系的准司法程序,裁定效力在于要求重查,不是直接退税。
帐号走过的地方不代表钱的主人
这个案子的核心争点,比技术细节更根本:加密资产在法律上,到底看什么?传统金融资产有明确的持有人登记,但比特币的持有证明是私钥,而私钥可以在自管钱包里,也可能同时被多人知道。
当Travel Rule这类合规规定,迫使持有人必须借道他人帐号才能完成转帐,和之间的裂缝就会被税务署盯上。A的案子是目前韩国少见涉及硬件冷钱包与借道帐号的课税争议,租税审判院的重查决定,至少确认了短时间的资金过水,不足以当作赠与的充分证明。
常见问题
比特币经过配偶帐号就算赠与吗?
韩国税务署的初始认定是,理由是帐本上出现配偶帐号到本人帐号的入金记录。但租税审判院认为,帐号流向不等于财产实质移转,必须综合考量持有期间长短、档案佐证与实际控制权,才能判定实质所有权人。
什么是Travel Rule?为什么它会引发这次税务争议?
Travel Rule是各国金融监管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在转帐时,必须同步传送收付款人身份信息的反洗钱规范。自管冷钱包因无法提供合规身份信息,直接往交易所转帐受阻,使用者被迫借道他人交易所帐号中转,却因此留下被税务机关误判为的帐面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