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防龙头康隆达涉足“碳酸锂概念”遇挫 业绩承诺方未履行补偿义务遭公开谴责
更新时间:2025-07-03 00:01:15 浏览次数:

  7月2日,个防龙头康隆达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据悉,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作为业绩承诺方,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董爱华及李锦萍作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在天成锂业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未按约定向康隆达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同日,上交所还下发了纪律处分决定书,称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对天成管理、亿源锂、天成锂业、董爱华及李锦萍予以公开谴责。

  康隆达公告称,公司已于5月26日分别收到天成管理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64万元和亿源锂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36万元,合计100万元。另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截至目前,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浙江证监局认为,天成管理、亿源锂作为业绩承诺方,天成锂业、董爱华及李锦萍作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在天成锂业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构成违反承诺情形。

  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公司及人员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证监局要求他们充分吸取教训,尽快履行承诺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7月2日,上交所还下发了纪律处分决定书,称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按照有关规定,对天成管理、亿源锂、天成锂业、董爱华及李锦萍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交所表示,对公司资产交易约定的业绩承诺履行补偿义务,是交易对方应当遵守的承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在交易标的业绩未达标时按约定及时补偿,业绩承诺的连带担保方应及时履行担保责任,以弥补上市公司损失,保护投资者权益。

  此外,自今年1月底以来,康隆达股价逐步回升,至6月9日一度涨至27.99元/股,公司受到市场追捧的原因,是募投项目中生产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为人形机器人灵巧手的腱绳材料。

  不过,6月11日,康隆达公告称,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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