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
更新时间:2025-04-24 10:59:31 浏览次数:

  4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新修订的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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