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新垓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依据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新垓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