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更新时间:2024-05-24 09:02:22 浏览次数:

  5月20日,联创股份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公司未及时披露与北京信投签署的签署情况及后续实际增资情况。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李洪国、齐海莹、胡安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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