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奥通轨道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更新时间:2022-10-07 16:11:39 浏览次数:

  9月1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常环经开行罚﹝2022﹞14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常州奥通轨道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因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州奥通轨道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5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遥观镇工业大道6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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