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08-07 11:07:14 浏览次数:

  7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09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处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巨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3日,法定代表人刘丽,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666号。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砺行体育文化传媒-南京晟盟文化传媒-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