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勇明模具塑胶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更新时间:2022-08-07 11:06:59 浏览次数:

  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0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吴中区勇明模具塑胶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苏州市吴中区勇明模具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沈建伟,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孙庄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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