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众联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
更新时间:2022-08-07 09:17:31 浏览次数:

  7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6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常熟市众联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熟市众联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6日,法定代表人王萍,住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湾北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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