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比例为年化1%
更新时间:2026-08-21 14:45:54 浏览次数:

  8月2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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