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的通知。通知提到,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在海南省内的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