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6月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汇潮支付有限公司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所得人民币690.92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731.25万元。汇潮支付合计被罚没3422.17万元。具体来说,汇潮支付的行为类型包括: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4.未如实提供执法检查材料。
同时,杨某春因对汇潮支付的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这两项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