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5月29日晚间公告披露,董事会当天收到独立董事汪建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汪建华先生因任期已满6年, 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公告提到,由于汪建华先生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的规定, 汪建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提名委员会成员结构满足相关要求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