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金安国纪发布公告称,拟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板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
对于拟卖出上海金板的原因,金安国纪称:“由于目标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期限内的业绩承诺且实际完成业绩与承诺业绩差距很大,加上近年来业绩亏损对公司整体业绩造成拖累,继续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消极影响。”
金安国纪与朱晓东签署了,双方确认朱晓东应当向金安国纪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金安国纪表示,根据当时的约定,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业绩补偿款金额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
“鉴于业绩承诺方朱晓东筹集资金需要时间,短期内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困难,且业绩承诺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上海金板20%的股权以及其持有的个人名下杭州市临安区一处房产分别质押及抵押给公司作为担保。”金安国纪表示。
金安国纪表示,经与业绩承诺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拟对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予以延期,不涉及原承诺的豁免、撤销或其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