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位“90后”基金会计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被处以70万元罚款。
黄某某任职于某资管公司多资产投资团队,先后担任“某资管公司-某银行-某资产管理产品”等三只资管产品的投资经理。
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黄某某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暗示姜某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姜某实际操作“姜某”相关证券账户进行交易。上述期间,姜某相关证券账户与上述三只资管产品发生趋同交易。
另外,今年3月的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乐某在上海贝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担任贝某乐享一号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经理。
经上海贝某董事长授权,乐某还负责长安贝某精选2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策略顾问工作,实际进行投资决策。乐某因上述任职知悉贝某乐享一号、长安贝某2号投资决策等相关未公开信息。
期间,乐某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和王某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贝某乐享一号和长安贝某2号进行趋同交易,乐某证券账户趋同买入金额1355.09万元,趋同买入盈利为16.22万元;王某证券账户趋同买入金额863.69万元,趋同买入盈利为13.85万元,两个证券账户盈利合计30.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