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限,首套房首付降至15%
更新时间:2024-06-05 17:06:24 浏览次数:

  福建省全面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截至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9个地市已全面取消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即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在本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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