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23-02-12 06:55:10 浏览次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

  根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

  

  这是2022世界制造业大会新能源汽车展厅里展出的一款新能源垃圾运输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此前在发布会上表示,在的制定过程中确定20%的引导性目标,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

  首先是从绿色发展的角度考虑,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以欧洲国家为例,一方面严格二氧化碳排放法规,反向倒逼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另一方面通过加大投资和补贴力度正向拉动产业发展。同时,不少国家提出力度非常大的车辆电动化目标,比如挪威提出到2025年新车销售百分之百电动化,英国提出2030年电动乘用车销量占比要达到50%以上。

  其次,从产业发展的实际角度考虑。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新的加速发展阶段,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备了一定基础。

  本次发布的正是为了推进深入实施,推动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明确了三个主要目标,一是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

  二是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三是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提出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四项重点任务。

  在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方面,提出,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对于各区域试点城市车辆推广目标,也给出了建议,即综合考虑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推广应用情况等因素,试点区域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北京、天津、上海、河南、重庆、江苏、浙江、四川、湖南、广东、深圳,区域内试点城市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10万辆。

  第二类——山东、山西、陕西、安徽、河北、湖北、福建、厦门、青岛、宁波、大连,区域内试点城市累计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6万辆。

  第三类——海南、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内蒙古、广西、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区域内试点城市累计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2万辆。

  在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方面,提出,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同时,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对于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有哪些作用?

  对此,城市智行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沈立军通过对

  沈立军还提到,目前,公交都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等交通运输部示范工程建设中,新能源车辆建设和推广都是重要内容之一,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的电动化试点推广能有效提升绿色交通装备水平,将加速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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