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晚报:市场监管总局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
更新时间:2022-12-10 04:56:36 浏览次数:

   12月9日科创板晚报的主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全球首架机正式交付;中汽协数据显示11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34.3GWh,同比增64.5%。

  
 

   国家卫健委:三级医疗机构重症资源的扩容和改造务必在12月底之前完成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今日表示,要求三级医院综合ICU要达到床位总数4%的比例。此外,对于各个专科ICU,要按照综合ICU的标准来进行扩容改造和建设。再按照床位总数4%的比例改造可转换ICU床位,需要的时候,可以在24小时内迅速转换成重症ICU的资源,保证综合ICU和可转换ICU能够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8%。另外,还有一部分专科ICU床位作为重要补充。按照现在床医比和床护比,再额外扩充20%到30%的医疗力量作为重症力量的补充。所有这些扩容和改造工作,要求各地务必在12月底之前完成。此外,要求各地在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过程当中不能随意裁撤核酸采样点,还要保持现有的核酸采样点的布局和规模不变,而且要维持稳定一段时间,来满足愿检尽检这部分人的核酸检测需求。

  
 

   市场监管总局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

   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

  
 

   C919全球首架机正式交付

   今日,中国东方航空作为国产大飞机C919的全球首家用户,正式接收编号为B-919A的全球首架飞机,迈出市场运营的关键“第一步”,并有望最早于2023年春投入商业载客运营。

  
 

   中汽协:11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34.3GWh 同比增64.5%

   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11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34.3GWh,同比增长64.5%,环比增长12.2%。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11.0 GWh,占总装车量32.2%,同比增长19.5%,环比增长2.0%;磷酸铁理电池装车量23.1GWh,占总装车量67.4%,同比增99.5%,环比增长17.4%。1-11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258.5GWh,累计同比增长101.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费”的政府补助,该政府补助总金额 1000 万元,其中 563 万元已于近日到账。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中有 720 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其余 280 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 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4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40000000.00 元,扣除未付的承销及保荐费 57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434300000.00 元。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 300000.00 元以及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08492.6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32491507.35 元。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东吴证券签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由东吴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82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家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发审状态更新

   截至12月9日晚,共有840家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4家公司发审状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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