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双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0-04 03:23:10 浏览次数:

  8月30日,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巴应急案﹝2022﹞59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双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未依照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项,罚款5.75万元。

  

  昆山双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王保龙,住所:巴城镇石牌光晟路399号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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