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分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
更新时间:2022-08-07 11:09:07 浏览次数:

  6月24日,苏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高应急罚﹝2022﹞9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鸿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分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鸿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21日,负责人林明河,住所苏州高新区前桥路1号2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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