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至尊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综合管理制度类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08-07 09:25:11 浏览次数:

  7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5第06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天至尊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综合管理制度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25.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天至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简伟平,住所苏州高新区科憬路118号。

推荐图文

鄂ICP备2024040700号-2
砺行体育文化传媒-南京晟盟文化传媒-版权所有
数据源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