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及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6月27日收盘,宁德时代报549元/股,当日下跌2.57%。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