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当天就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作出最新裁决,驳回被告方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上诉许可申请,维持原审法官于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法庭同时下令宗馥莉方支付原告方25万港元的讼费。
称,2025年7月,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将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起诉至香港法庭——三位原告被他们的律师确认为是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他们正寻求一项禁令,阻止宗馥莉处置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并追讨其父宗庆后生前承诺的21亿美元信托权益。
据,原告方律师指出,宗庆后晚年曾在私人场合承认三名子女的“宗氏血脉”,并口头承诺“不会亏待”,但遗嘱见证人清一色为娃哈哈高管,无家族成员签字,程序存在瑕疵。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第1127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尽管法律原则上平等,实践中则常常遇到障碍。另外,三名原告需通过DNA鉴定或生前抚养证据确认亲子关系,且需推翻宗馥莉声称的境外资产全部归其所有的遗嘱内容。
此外,信托的有效性及条款解读也至关重要:信托文件的具体条款如何规定?设立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充分考虑了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宗庆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这些都将影响该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起纠纷涉及利益巨大,过程会很漫长,需经历证据交换、庭审、亲子鉴定、信托文件审查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双方和解难度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