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下发处罚决定,直指实控人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调查查明,倍轻松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在2024年期间,实控人马学军通过安排孙公司转出资金、组织部分员工以“备付金借款”名义申请借款、向供应商提前支付采购款等不合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4年底,资金占用发生额达到859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1%。此外,公司还存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多次担保未按规定公告的违规行为。针对上述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倍轻松及三名高管给予警告,合计罚款1010万元,其中马学军个人被罚630万元。
高管退薪并下调薪酬基准,或许也与倍轻松近年来的财务基本面直接相关。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5年期间,倍轻松的主业盈利能力承压,扣非净利润连续四年亏损,累计亏损超2亿元。
根据修改后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总额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之和的50%。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