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心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引入具有国资背景的战略投资者一年后,深圳新星按下了“回购键”。
6月8日晚间,深圳新星发布公告,计划使用此前已终止的“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和“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13亿元,用于支付其控股子公司洛阳新星的股权回购款。
一年前的2025年5月,深圳新星放弃优先认购权,为洛阳新星引入具有国资背景的投资者——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增资2亿元。然而,这场“联姻”仅维持一年便宣告结束。根据回购协议,洛阳工控新星不仅能全身而退,还将获得按6.5%年利率计算的1300万元投资回报。
根据深圳新星6月8日发布的公告,公司拟动用合计2.1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洛阳新星回购洛阳工控新星所持15.5263%股权的价款,资金
具体来看,这笔回购款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剩余的1.67亿元募集资金,另一部分是来自“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4640.1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未来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战略及资本性支出规划情况,将前述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等”,深圳新星当时在公告中如是表示。如今来看,一个多月后,这笔由募集资金变更而来的闲置资金便找到了新的“用武之地”。
此外,深圳新星还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完成股权回购,不会脱离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反而能让公司集中资源深耕主业;减少外部股权合作带来的利益分歧。
2025年5月,深圳新星发布公告,称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将为洛阳新星引入战略投资者洛阳工控新星。公告显示,洛阳工控新星以2亿元现金认购洛阳新星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持有其15.5263%的股权,而深圳新星则放弃了此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根据资料,洛阳工控新星是深圳新星与洛阳国宏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洛阳市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深圳新星曾介绍,该合伙企业成立的目的是以专项基金定向投资于洛阳新星,为其日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天眼查信息显示,洛阳工控新星背后具有国资背景,穿透后实控人为洛阳市国资委。
然而,这场被寄予厚望的合作仅仅维持了一年。今年5月底,深圳新星便披露拟回购洛阳工控新星持有的洛阳新星全部股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回购价格的计算方式为2亿元投资款本金,外加按年利率6.5%计算的投资回报,最终确定的回购总价款为2.13亿元,其中1300万元为投资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新星近年来经营状况并不理想。根据其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已连续四年亏损。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5亿元,同比增长27.38%,但归母净利润却为-7932.72万元。洛阳新星则是深圳新星的绝对核心,该企业去年营收29.34亿元,净利润为亏损1458.52万元。
根据一年前的协议,深圳新星方面承诺,洛阳新星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分别实现的净利润为不低于1200万元、3000万元和3500万元,低于任意一年的净利润,均触发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