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
更新时间:2025-07-18 19:01:54 浏览次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月18日发布关于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的公告。根据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报送要求:根据第五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定,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网信部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报送手续。 信息报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达到100万人的,应当自数量达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报送。本公告发布前,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数量已经达到100万人的,应当在2025年8月29日前完成信息报送。报送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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