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烟弹(液态雾
更新时间:2022-11-23 13:10:05 浏览次数:

  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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