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四化”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质效
更新时间:2022-10-09 13:20:01 浏览次数:

  近年来,涟水县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检查行为、创新检查方法、包容审慎运用检查结果,有效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生产活力,实现执法质量和企业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一是涉企检查依据制度化。明确规定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内容、流程、检查方式,进一步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制度支撑。对不同部门涉及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进行整合,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季度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部门、执法检查时间、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涉企检查计划制度,组织执法部门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和监管需求,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抽查比例、检查对象等,确保涉企检查事项法定、程序规范、结果处置科学。

  二是涉企检查行为规范化。积极组织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执法能力,按照执法工作要求和法律法规更新情况,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促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明确宽严相济的涉企行政检查原则,要求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现监管全覆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每季度按照“双随机”的形式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备案。对一般领域,通过网上巡查、数据监测、联合检查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努力做到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

  三是涉企检查方式科学化。以靠前监督、专项监督方式强化涉企服务监督,着力优化办事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办事质效。打造“通用型+专业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建立可、可推广的专业型分级分类标准。创新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方式,创新开展向执法部门发出提醒函,提醒执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监管质效,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健康有序、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推行以企业信用等级和类型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对不同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解决涉企行政检查精准性和靶向性不够、问题发现率不高的问题。

  四是涉企检查结果处理柔性化。成立督导检查组,以“模拟办事”+“督查暗访”的监督形式实地企业,梳理掌握影响营商环境改善优化的堵点、痛点、难点,切实找准问题症结,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提升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在生态环境领域,组织开展“专家”问诊企业活动,将存在问题录入智慧监管系统,要求企业整改并组织现场复核,避免企业“带病经营”。以靠前监督、专项监督方式强化涉企服务监督,着力优化办事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办事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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