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 引导沿海、内河船舶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更新时间:2026-11-06 16:57:09 浏览次数:

  11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其中提出,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船舶制造企业、航运企业在推动绿色化、数智化发展等过程中,应主动运用保险工具分散风险。充分利用船检评估机制,推动油轮、液化天然气船、大型集装箱船、大型邮轮、大型散矿船、游艇等高价值船舶与海工装备健全覆盖设计、建造、营运、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管理方案。鼓励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提升对绿色燃料加注、电池系统更换、绿色改装、运营安全等相关产业链的保险保障水平。支持自主航行、远程控制等智能船舶强化网络安全等新兴风险保障。引导沿海、内河船舶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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