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其中指出,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是指完全或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包括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举办并承担法人责任的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收住社会老年人的收费标准可参照同等质量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执行或单独制定,收入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非基本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的,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对选择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实行免费收住政策,有关部门对自愿入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按规定给予相关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