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发布。该公告开头写明控股股东为“石华山”,股东基本情况表中也列示“石华山”,但特别提示却将其写成“石华先生”,遗漏了名字中的“山”字。
常青股份公告则多写了一个称谓。公司9月15日发布,该公告在重要内容提示中表示,公司收到“余大权先生先生”发来的。“先生”重复出现。
错别字还出现在新叶股份9月15日的诉讼公告中。新叶股份这份公告的特别提示写到: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但在复述诉讼请求时又写成“实际支付至日”。结合同一公告前文,后者应为“实际支付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