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分险种、分阶段推进非车险存量产品重新备案,加快产品清虚提质
更新时间:2026-08-22 09:19:02 浏览次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延续的严监管强监管要求,立足非车险业务的多样性、复杂性,明确监管要求的实施路径、治理方向。

  据悉,目标是在“十五五”期间,通过综合治理,非车险市场无序竞争得到有效整治;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市场主体经营能力有效提升,良好行业生态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构建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非车险市场体系。

  

  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9846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504亿元,占比45.7%;健康险、农险、责任险、意外险等非车险保费收入占比54.3%。

  在强化产品源头管理方面,构建监管指导、公司主责、行业配套的产品管理体系,以产品源头规范促进市场规范。精算师协会要加强协同,测算相关险种基准纯风险损失率。

  在推动业务稳健经营方面,聚焦非车险风险暴露的主要领域,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管,推动非车险合规经营、有序竞争。

  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应全面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压实管理责任,提升合规水平;健全保费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加强重点业务风险识别管控,严控高风险业务,优化长期严重亏损业务,关注高增速业务。

  在夯实系统数据支撑方面,推动数据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建设、数据积累应用,为科学经营和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提到,建设覆盖主要险种、主要风险维度的行业级数据库。探索运用大数据、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开展异常监测、风险画像、费率回溯等分析应用,为监管决策、产品定价、风险管控等提供数据支持。

  在规范中介业务行为方面,提及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管理责任等关键环节管控。

  保险中介机构应真实准确核算各项收入支出,严禁虚假核算、账外经营;严禁以限制招标资格、设置相关评分项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开发不符合要求、与已备案产品无实质差异、缺乏实质保障内容的保险条款费率;加快价值转型,提供差异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建立手续费保单明示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防范互联网保险业务营销宣传、渠道合作、投保理赔等环节潜在风险。规范互联网平台利用“流量优势”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严肃查处互联网平台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强制捆绑或搭售、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

  同时,强化财产保险公司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手续费监管要求,严禁通过宣传费、技术服务费、防预费等变相支付手续费。

  还明确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各方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落实机制;深化部门协同,加强总结宣传;建立评估与反馈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效果及时完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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