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因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更新时间:2026-06-15 19:05:48 浏览次数:

  6月15日,国晟科技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公司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184.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超10%,但公司未在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累计诉讼公告中包含该笔诉讼,迟至5月22日才补充披露,信息披露不完整且不及时。公司董事长吴君、总经理高飞、董事会秘书张昆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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