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监察结果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工业节能监察过程中,要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程序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